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时间:2025-09-24
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官网链接:https://sk.rednet.cn/nograb/646943/67/15304228.html),请组织认真学习,按要求申报。
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之外的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3)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2025 年 9月修订版, 以下简称《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7)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 负责人 5 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申报书》(项目负责人及组成员签名)、《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于2025年10月17日17:00前交科研处409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Pdf格式)、《论证活页》(Wps格式)、《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Excel格式)于当天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现将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官网链接:https://sk.rednet.cn/nograb/646943/67/15304228.html),请组织认真学习,按要求申报。
2025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省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除“学术湖南”精品培育项目、湖湘文化青年传承、学者培育项目之外的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3)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的,同年度(以申报时间为准)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2025 年 9月修订版, 以下简称《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6)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7)被终止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项目的 负责人 5 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科研处
2025年9月24日
2025年9月24日